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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税局四项措施加强代开发票管理
发布时间: 2010-01-25 09:46:28字体:【

  市区国税局加大对代开发票工作的管理力度,依据代开发票管理规定,规范代开条件,严格代开程序,强化岗位责任,加强监督考核,有效推动了代开发票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56,代开普通发票5975份。

  一是严格发票代开资格审查。为防止虚假代开行为的发生,市区国税局严格代开发票资格审查制度,实行综合服务窗口和税源管理部门双重审核,对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代开人员初步询问并审查代开申请表,认真核查书面证明、合同、协议、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资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后前来申请代开。税收管理员对所有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必要的审查,重点审查纳税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代开业务的真实性,同时按照代开发票的管理规定对纳税人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替他人代开、不符合代开资格条件或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活动的,不予代开发票,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严格发票代开程序。不断完善发票代开程序,需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合同、协议等资料,到大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代开发票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后,由前台代开人员进行初审并登记备案,然后通过内部业务流程,将代开申请资料转交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审核,税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大厅申报征收窗口根据纳税人申请资料征收税款,开具完税证明,综合服务窗口依据纳税人申请资料和完税证明开具发票,做到“票(发票)表(代开发票申请表)证(完税证)”相符,并将纳税人申请资料整理归档。

  三是强化岗位职责,提高风险意识。为确保发票代开工作协调顺畅,降低发票代开过程中的执法风险,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职责。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纳税人代开发票申请及资料的受理、初审、开具发票及资料的整理归档;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的实质性审核,出具代开意见;申报征收岗位负责税款征。各岗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有机的循环机制,做到即时受理,及时传递,及时调查审批,足额征收税款,及时开具发票,严格代开发票扣税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人情税、关系税”,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四是加强对代开发票工作的监督考核。实行定期核对检查制度,强化代开票据审验,对窗口开票与征税操作的记录进行复核,加强监控,确保发票代开规范,管理有序,税款征收到位。根据ctais2.0系统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和防伪税控系统代开专用发票信息,检查申请代开发票资料的完整性,检查税款征收的及时及足额情况,检查代开程序的规范性,对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纳税人及时足额申报。同时,将代开发票工作进行量化,纳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严格的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代开发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供稿人:办税服务厅郭依东

发布:枣庄市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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