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
按照枣庄市国税局统一部署,枣庄市国税系统纳税评估软件将于近期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为保证系统运行质量和效率,系统上线前需对纳税评估所需的部分外部历史数据进行采集和补录,需要广大纳税人协调配合。现将采集安装软件及操作说明下发给你们(软件及说明请在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请按照操作说明及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写。数据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估对象的选择。 报表填写步骤及要求:1、按照“纳税人端离线采集工具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操作。2、补录数据期限:本次集中采集数据自2007年1月份起至2008年3月份止,每月采集一份,以后月份的数据(纸质) 随同申报表报送, 电子数据同时传送到本局邮箱或报送U盘到所属分局。3、补录数据税种只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4、采集的数据导出后,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章报送管理分局,同时将电子数据传送到本局邮箱(tezgsj@163.com)或者报送U盘至税收管理员处。5、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截至2008年4月25日前全部上报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