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是指基层国税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人员。基层国税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国税机关所属的国税分局(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税收管理员专门从事税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调查核实、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纳税服务等。
■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按照有关规定,在交通不便地区和集贸市场确需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零散税收的,应实行双人上岗,并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税收管理员在进行税源监控、实施纳税评估时,应将案头分析与实地监控相结合,分析与监控情况要形成工作报告并作为工作底稿归档。
■税收管理员应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 管理的要求,及时将采集到的纳税人征、退税信息录入相应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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